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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上门 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13-12-18 13:58:28


    日前,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到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房产建筑段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以供热关系法律课为主题的座谈会,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受到基层的欢迎。

    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的,使铁路企业增强了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将18起铁路商服房屋拖欠供热费的案件起诉到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由于原告起诉的都是商服房屋,承租户不愿意提供商服房屋所有权人的确切地址,使案件无法送达。法官通过到当地派出所、被告所在单位和通过朋友、邻居、亲属打听,千方百计了解被告的情况,送达开庭传票并及时开庭。在案件调解阶段办案法官发现,原告起诉的这些案件中分别存在有供热户的基本信息不准确、与供热户之间没有签订供热合同、向供热户崔费、缴费的方式不合理、供热费收取的标准不透明等问题,也反映出原告在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原告反映了收费工作中发生的一些被告有意躲避、拒不交纳、部分商户和当地住户集体围攻等不良现象。

    办案过程中,法院同志多次到现场办案,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宣讲法律法规,作解释疏导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有几位被告感动的说:“是法院的同志跑了着么些趟,我们不好意思再不给钱了”。最终18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共为原告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房产建筑段清欠供热费十万余元。

责任编辑:李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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