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社会和谐稳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这也是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具体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法官要想完全公平、公正地面对每一位当事人却很难。就拿同一名法官来说,对同一时间内伤情极其相似、赔偿数额十分接近的两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虽然经过法官煞费苦心均以调解结案,但由于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不同及被害人的自身素质存在差异等诸多因素,至使赔偿数额相差很大。回想起这两位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让办案法官的内心很难平静……
善于理解与包容的老杨
老杨是天麟美术装璜部个体业主,某日,老杨在营业部内结帐时听到邻居的吵闹声出来观看。此时,被告人刘某某与女友因故发生口角并追打,刘某某见外人围观觉得很没面子便用棒球棒将老杨右额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所鉴定:老杨右额部损伤为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被害人老杨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前,在法院的主持下对附带的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被告方虽然愿意赔偿给老杨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但无耐刘某某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孩子,不但没有经济来源还身患先天性心脏病,家里为其治病已经将房子卖掉。而老杨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就达四万余元(不含后续治疗费),如果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一点儿得不到赔偿,不能取得老杨的谅解,刘某某可能要判处实体刑,这样对刘某某的一生将受到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法官多次做原、被告双方工作,最终老杨没有过多地刁难对方,刘某某在亲属的帮助下仅筹措二万元即调解结案,并得到了老杨的谅解,给了刘某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趁人之危获得不义之财的小唐
小唐是一名铁路工人,某日,小唐与孟某在车间内因通勤问题与主任发生争吵。此时,爱打抱不平的被告人张某某上前对孟某进行殴打,小唐即上前拉扯张某某,张某某用拳头分别击打小唐的脸部及头部,导致小唐右侧颧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所鉴定:小唐的损伤为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被害人小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坚持索要十三万余元的赔偿款。按照各项赔偿标准,张某某合计应该赔偿给小唐的经济损失仅为四万余元。但双方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协议,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将无法对张某某最大限度地从轻处罚直至免予刑事处罚。而按照张某某所在单位的文件规定,职工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者一律开除工职,仅有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能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免予刑事处罚后方可保留工职。年近五十的张某某害怕失去赖以生存的工职,小唐也因此抓住了这根软肋,尽管小唐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张某某在没有过高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也不愿放弃调解。在这种情况下就难为了法官,小唐坚持高额赔偿不撒口,张某某又拿不出那么多钱,而调解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对被害人提出与法无据的高额赔偿,只要对方愿意接受,法官也不好干涉。但法官没有放弃,反复耐心地作小唐工作,并让其换位思考,最后将赔偿数额降至八万元才达成调解协议。当张某某捧着自己用汗水积攒的全部积蓄和用泪水换取的几万元外债交给小唐时,真是被自己的一时冲动而追悔莫及。
上述两起十分相似的案件,被害人老杨仅取得应得赔偿份额的40%就原谅了对方,让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孩子重获新生,使这个孩子对老杨感恩不尽。我想,老杨虽然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但却收获了一份人间最保贵的真情,也因挽救失足青年将给社会带来无尽的财富。而另一个被害人小唐却以对方的处罚结果将影响到工职相要挟,迫使对方背负债务拿出小唐应得份额200%的赔偿款。难到用这种方法而多获取得的钱就那么好花吗?同志之间的情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更可怕的是别人将会怎么看你呢……如此看来那不就得不偿失了吗?思想境界相差如此之大的两个被害人真是耐人深思啊!我们每个人如果遇到问题都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多为对方想想,那么,人间会处处有真情,世界也会因此而变得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