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犯罪的权利;
3、对应当回避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
4、辩护权;
5、提出证人、证据的权利;
6、被告人最后陈述权;
7、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仅就民事部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权;
8、被害人请求抗诉权。
刑事案件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等。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 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可以同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被害人等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院开庭审判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以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哪些一审案件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2、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如何向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诉人送达诉讼文书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一审刑事案件的审限如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当事人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