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哈铁中院常务副院长李力军、副院长马海龙、专职审委会委员何晶及中院审监庭、刑事庭审判人员一行,到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并对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上午,中院领导李力军、马海龙、何晶及中院审监庭人员听取案件相关汇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午,马海龙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何晶及中院刑事庭与佳院刑事庭全体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佳院关于贯彻落实哈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就审判中出现的盗窃未遂的认定,扒窃认定标准,缓刑考验期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马海龙副院长指出:佳院刑事庭的法官热爱自己工作,精神面貌好,贯彻、落实哈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到位,能够提出务实的问题,并要求要严格执行省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办好刑事案件。
会后,佳院党组认真研究落实中院领导提出的要求,召开了院会务,针对中院提出的有关要求逐项落实,并迅速为各庭订购办案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