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4 10:28:54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16年10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五楼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宋利与被告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客运段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审 判 长:王 韬
审 判 员:丁慧颖
人民陪审员:王毓龙
书 记 员:谷 宇
2016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于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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