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随着被执行人计某按照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华某偿还本息11.86万元,一起历时一年零五个月未能结案的执行案件,最终划上了句号。这是今年11月24日,黑龙江高院挂牌督办第一批反消极执行案件4天后,执结的第一起案件。
这起案件中,华某因计某拖欠其8.8万元借款不还,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华某胜诉后,计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华某遂于2015年6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下称道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华某因此案长达一年未能执结,向高院反映被执行人计某居住高档小区,经常乘坐飞机外出旅游,但至今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请求高院监督此案执行。
黑龙江高院对此案立案监督后查明,道里区法院对此案采取了必要调查措施,被执行人计某居住的房屋因另案已被查封,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迅速执结此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黑龙江高院指令哈尔滨中院和道里区法院进一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法加大对被执行人惩戒力度。道里区法院迅速落实省高院监督意见,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将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出境,并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但计某仍拒不还款。道里区法院对调查取证的计某高消费等相关证据整理固定,拟将计某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由于担心会受到刑罚,并获悉此案被高院纳入第一批反消极执行案件予以挂牌督办,计某迫于压力,主动与华某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在法院的组织下当场偿还了本金及利息,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实现,黑龙江高院经过调研走访,决定近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针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打一场歼灭战,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包括华某申请执行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内的40件案件,是高院经筛选后挂牌督办的第一批案件。按照高院挂牌督办通知要求,各执行法院对督办案件限期执结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坚决解决个别案件久拖不结的问题;对挂牌督办案件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执结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高院将审查认定为消极执行案件,在全省法院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律严肃处理。目前,黑龙江高院正加快推进反消极执行有关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向“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迈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