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一面,以“廉洁奉公,维权楷模”表达对法官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感谢。
日前,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庭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27日20时许,于某某在桦南车站候车室内因要逆行从检票口出站,与车站值班员杜某某发生口角,进而导致二人相互撕扯,在此过程中,于某某用手推杜某某,使杜撞到实名制验票机和护栏上受伤。后经过鉴定杜某某左侧肋骨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该案虽是一起轻伤案件,但案情复杂,定性较难,公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历经七个多月,先后开庭三次,有三名鉴定人参加诉讼,五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还包括一名专家证人。
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为确保了案件质量,主管院长先后主持召开两次庭前准备会,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耐心指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民事证据,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细心做好双方的辩法析理和调解工作。最后,在合议庭成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顺利审结,不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树立了法官的高大形象,令当事人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