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庭收到了一面当事人送来表示感谢的锦旗。
这源自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由经验丰富的民事庭副庭长王韬法官调查调解。2016年7月5日18时51分,死者孙灵杰(系张凤珍之夫,孙玉之父)在西佳木斯站至莲江口站间途经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被84904次货运列车(哈机HXN50250号)当场撞死。张凤珍、孙玉多次与哈尔滨铁路局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王韬同志对当事人所承受的痛苦深表同情,心系双方当事人,多次到访原、被告住所进行调解,主动沟通引导。为了能够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还查找大量相似案例和法律法规,用朴实易懂的语言全面剖析过错,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在其理性的言辞以及耐心规劝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赔偿款均得到满意的结果,这起可能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