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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脾气大 原来是醉驾

  发布时间:2015-03-02 10:24:17


    日前,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4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徐某某驾驶汽车在通过铁路道口时,不听从道口员的疏导,并与道口员发生争执。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处理此案时,发现徐某某疑似醉酒驾驶,随即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经司法鉴定,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 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从你我做起,请勿酒驾。

责任编辑:李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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