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17:35:29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17年3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五楼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于美章、徐桂兰、张彦宏、于田波与被告哈尔滨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审 判 长:唐永杰
审 判 员:王 韬
人民陪审员:陆 明
书 记 员:谷 宇
2017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于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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