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对再审申请人泰和县冠朝镇坎头村5组与被申请人泰和县人民政府、吉安市人民政府及一审第三人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7组、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9组林业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公开开庭询问。
据了解,该案是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西巡回开庭的首起案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次庭审参照开庭程序进行调查询问,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诉讼意见,围绕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等核心问题辩论质证,确保合议庭查清案件事实、了解案情背景、明晰法律关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合议庭将经合议后择期作出裁判。
第三巡回法庭自建庭伊始,即秉持审判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原则,根据制定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办法(试行)》,主审法官先后以巡回庭审、询问、调解、阅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考虑到本案当事人所在地距三巡驻地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本案合议庭成员专程赴江西南昌巡回开庭询问,体现了巡回法庭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
该案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驻赣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邓辉、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等省内著名学者表示,在审判长的有效指引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泰和县政府颁发案涉142宗林地林权证程序是否合法、颁发林权证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焦点问题,举证、质证、辩论,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进程平和、有序,充分发挥了庭审的功能作用,也充分展现了第三巡回法庭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高超的驾驭庭审能力以及不偏不倚、居中审判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