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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快致富 三被告人赢了钱财却进了监狱

发布时间:2017-08-02 08:46:25


  为快速“致富”开设赌场,从中抽水谋利,不料却将自己送进牢房。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朱某、孔某、徐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五千元。

  2014年9月到10月份期间,被告人朱某、孔某、徐某伙同他人在燕山乡王巷村、梨朱村以押宝猜点数的方式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赌场共开设有二十余天,每天参赌人员十几人,被告人朱某参与十九天后退出,被告人徐某在参与十天左右后退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孔某、徐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不特定人员参赌,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朱某、孔某参与开设赌场期间,参赌人数已累计超过120人次,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徐某参与开设赌场的时间较短,法定刑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孔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礼、徐某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孔某亮、徐某田具有退赃情节,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礼、孔某亮系初犯,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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