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离婚后,认为是前妻的同居男友刘某抢走了自己的妻子,遂心生愤懑,将刘某砸伤,解了恨,却触犯了法律。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王某因夫妻俩感情出现危机无法修复于2015年与妻子荣某离婚。俗话说:“失去了,才感觉宝贵。”王某与荣某离婚后倍感孤独和后悔,一直想与前妻复婚,但都被荣某拒绝了。2017年3月份,王某发现前妻已经有了新男友刘某,并已同居,他便将前妻拒绝复婚的过错归咎到刘某的头上。 2017年3月24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手持链条锁气势汹汹的来到界首市某小区前妻与男友刘某租住的房屋内,先是与前妻荣某发生争吵,随后手持链条锁狠狠砸向刘某头部至其头破血流,后王某逃离现场。2017年4月13日,王某被界首警方在其家中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头部创口累计长达10cm,构成轻伤二级。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刘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王某赔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5万元,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王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减少了社会危害性,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