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15年4月20日9时,在本院五楼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佳木斯龙盛龙物资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鹤岗市铁燃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判长:王晓龙。审判员:王韬。人民陪审员:陈鸿娟。书记员:李隆基。2015年4月17日。
发布时间:2015-04-17 13:48:57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15年4月20日9时,在本院五楼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佳木斯龙盛龙物资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鹤岗市铁燃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审 判 长:王晓龙
审 判 员:王韬
人民陪审员:陈鸿娟
书 记 员:李隆基
2015年4月 17日
责任编辑:李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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