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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网恋为名诈骗2名男子13.8万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8-01-10 10:53:43


  女子通过QQ和微信主动添加男子为好友,随后以网恋为名骗取2名男子13.8万元。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女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家住江西省崇仁县的90后女子王某系无业青年。2015年4月份,王某通过QQ添加男子万某为好友。在随后的QQ交流中,王某谎称自已单身,并与万某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王某采取虚构自已得了阑尾炎需要钱做手术、自已骑车撞到人需要用钱、其父亲得了心脏病需要用钱、其父亲去世需要用钱等事实的方式,欺骗万某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向其转账23000元。随后,王某如法炮制,于2017年3、4月份通过微信添加男子郑某为好友。在随后的微信交流中,王某同样谎称自已单身,并与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王某采取虚构其母亲有心脏病需要钱做手术等方式,欺骗郑某多次通过支付宝、银行、微信向其转账115260元。2017年9月24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382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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