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辉、王振国重大责任事故一案
发布时间:2018-04-04 14:40:10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公 告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五楼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郭辉、王振国重大责任事故一案。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4日
书记员:李文贺
责任编辑:于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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