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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承包工程骗取巨款获有期徒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8-07-17 16:35:14


  因赌博举借外债无力偿还,遂萌生骗取他人钢筋邪念。罗某虚构承包电力公司电塔工程需要大量钢筋为由,在与他人等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钢筋后以低价转卖,将所得钱款挥霍后逃匿。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合同诈骗案。

  罗某系福建省光泽县人,2017年4月,罗某至南平市顺昌县陈某经营的钢筋店,谎称承包电力公司的工程需要热轧光圆牌的直径8mm圆盘线材26吨,后罗某与陈某口头协议赊账并以3280元/吨的价格交易,罗某当场签写借条。次日,陈某按约定将26.964吨直径8mm圆盘线材从福州调货至约定地点,罗某收到该批钢筋后以2600元/吨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后支付给陈某人民币20000元。几天后,罗某电话联系陈某以相同理由谎称还需要56吨相同型号钢筋并与陈某签订购销合同,陈某将57.799吨直径8mm圆盘线材调货至约定地点,罗某收到该批钢筋后同样以2600元/吨的价格销售,后偿还陈某9900元。2017年5月6日、9月27日、10月25日,罗某以同样的方法分别对陈某、吴某等实施诈骗。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价值四起计人民币891754.4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在承接工程之前,务必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工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持警惕,发现受骗后应及时报警,既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防止他人继续受骗。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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