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铁法院向申请人谢某发放了在“雷霆行动”中执结的案件执行款68.28万元,当谢某收到全部执行款的时候,一起缠访多年的案件就此得以依法公正解决。
谢某在1989年被列车轧断左腿,1996年经佳铁法院调解后获一次性赔偿款6.8万元。多年以后,落下终身残疾的谢某由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要求原案二被告支付后续伤残赔偿金、更换假肢费用,遭到原案二被告的拒绝。谢某不服长期上访。佳铁法院引导其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在长期沟通、释法析理后,谢某慢慢由“信访”向“信法”转变,决定采取诉讼途径解决诉求。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某铁路运输企业、某公安机关共同赔偿谢某共计68.28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谢某于2018年6月中旬向佳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涉民生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佳铁法院优先执行、立即执行。执行人员当即通过专网对被执行人单位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和冻结,并赶赴几百公里外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现场扣划存款,在准备采取强制扣划措施时,遇到了开户名称不一致的问题,执行人员遂通过传统方法逐个银行进行现场查询,终于在其中一家银行发现存款并当场进行扣划,随后立即电话通知谢某到法院领取案款。
谢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到:“十几年信访,始终没有解决问题,通过佳铁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我要感谢法院法官为我们残疾人排忧解难。”谢某当场向佳铁法院执行局赠送了锦旗,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