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铁法院集中审结了几起涉及民营企业的铁路货物运输案件,四家民营企业向佳铁法院赠送写有“秉公执法、执政为民”、“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表达对佳铁法院依法公正审判、高效维护权益、服务保障发展的谢意。
2017年四季度,平舆县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正阳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汤原县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先后多次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车务段下属的香兰站发送玉米等货物,香兰站收取货物装卸费后不履行装卸义务,致使四家民营企业自行装卸,发生二次装卸费用,造成经济损失,四家民营企业诉至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要求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车务段返还装卸费共计14万余元。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多次往返佳木斯、香兰、汤原等地调查取证,依法判决被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车务段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上述民营企业的装卸费。判决生效后,佳铁法院承办法官反复释法析理、耐心疏解,讲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后果,最终,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车务段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几起铁路货物运输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佳铁法院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充分利用司法手段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龙江经济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