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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是公安人员 男子骗取他人钱财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8-12-19 16:29:03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招摇撞骗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6月,被告人宗某与被害人张某在火车上相识,后宗某谎称自己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张某调整工作岗位。同年7月,宗某以帮张某调整工作岗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骗取张某12900元。期间,为获取张某的信任,曾发送多张身穿警服的照片给张某。

  2018年7月30日,被告人宗某在萍乡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冒充人民警察,谎称能帮他人办理事情,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12900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已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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