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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泽县四名被告人被判犯妨害公务罪

发布时间:2019-01-23 15:58:55


  1月22日,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向某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妨害公务罪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9月1日,会泽县正式启动火葬区火化工作,大桥乡八家村村委会被划定为火葬区。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向某等四人拒不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违反殡葬管理相关条例私自对已故家属进行土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到其家中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但向某等四人抵制情绪严重,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辱骂。2018年1月11日,会泽县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八家村推行殡葬改革,被告人向某等四人伙同部分村民采取用木棒殴打、抛掷石块、抛撒石灰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围攻,致使多名工作人员受伤,公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会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等四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并认定向某为主犯,其余三名被告人为从犯。鉴于四名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依法判决向某等四名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宣告缓刑。

  宣判后,四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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