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谈恋爱期间,虚构事实,先后多次骗取女友十万余元用于归还债务。2月25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翟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翟某退赔马某经济损失73100元。
经查明,2018年初,被告人翟某与马某相识相恋。几个月后,俩人的感情正处在上升期,为了还自己的债务,翟某谎称其在郑州发生了车祸,需要赔偿对方,骗取马某2600元。数十天之后,翟某又虚构出因担保问题需要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的事实,骗取马某5.5万元。见马某如此信任自己,几天后,翟某又撒谎称自己经营的一家教育培训中心老师需要发工资,骗取马某4万元。随后,翟某又虚构要向其父亲展示自己财力的事实,骗取马某5500元。几件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马某察觉到不对劲,经核实,翟某的所作所为都是虚假的,当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翟某家属赔偿马某共计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翟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