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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邹碧华精神的方法和途径

  发布时间:2015-07-10 08:55:31


                    

                                

内容摘要: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法治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的时代楷模。邹碧华精神的精髓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坚守法治,知行合一;崇法尚德,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甘当燃灯者。其体现了当前社会对于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构建良好司法环境的殷切期盼,也是弘扬邹碧华精神的现实意义所在。本文从把握认知规律,形成弘扬之势;善于引导,凝聚力量;注重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三个方面论述弘扬邹碧华精神的方法。将领导者勇于担当,带头表率;铸就法官职业,促进司法权威提升;弘扬形式丰富,扩大学习效果;传承邹碧华精神,适应新时期法院改革需要,做为弘扬邹碧华精神的具体途径,进行逐一论述。希望对今后深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提供借鉴参考。

正文:

    邹碧华同志做为全国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他的感人事迹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获得了“法官当如邹碧华”的赞叹,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弘扬邹碧华精神,做邹碧华式好法官,已在法院系统巍然成风。

    一、邹碧华精神是什么?

    邹碧华精神就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在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今天,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待越来越高的新形势,这种敢于迎难而上的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领导干部作为工作的领跑者,制度决策的制定者,不能满足于现状,畏手畏脚。要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工作方法上大胆创新,在管理思路上敢为人先,在尝试中突破,在突破中成长,在成长中形成长期管用的好方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邹碧华精神就是坚守法治,知行合一。邹碧华一生坚守法律信仰,将公正廉洁为民与千万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相融,铸就他踏实而有力的法律人生之路。做为一位学者型法官,他善于学以致用,努力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科学合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邹碧华精神就是崇法尚德,清正廉洁。邹碧华不只是一名法官,更是一位掌握了较大审判权及司法行政管理权限的法院领导干部,纵观他的法官职业生涯,只有勤勤肯肯履职,绝无廉洁方面的任何污点。他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反腐热潮频繁掀起的今天,邹碧华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正发挥着无尽的榜样力量,向社会传递公私分明、一心为公的正能量。

    邹碧华精神就是乐于奉献,甘当“燃灯者”。邹碧华为法治事业奉献进取,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法院事业上,心无旁鹜抓发展,雷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同时,还是激发干警潜能的领导者,引领法院工作的先行者,点燃团队希望的引路人。

    邹碧华精神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与真诚呼唤。邹碧华精神不仅是全国法院的宝贵财富,更是全党全社会崇法尚德的象征。

    二、弘扬邹碧华精神的意义

    邹碧华之所以能在社会上得到极高的关注和礼遇,与其专业学识与人格魅力有着必然的关联,但最重要的是,邹碧华精神恰好体现了当前社会对于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精英法官和构建良好司法环境的殷切期盼,这也正是弘扬邹碧华精神的现实意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为民是司法的宗旨,精英法官是确保司法质量的关键环节,而良好的司法环境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邹碧华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向社会不断地传递着正能量,最终凝聚成邹碧华精神。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不仅向全社会展现了一个法官、一个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更重要的是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同时教育辐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勤政务实,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勇前行。

    三、弘扬邹碧华精神的方法

    (一)把握认知规律,形成弘扬之势

    无论是对先进理念还是先进精神,人们往往要经历熟悉、遵从、领悟、认同、内化这五个阶段。弘扬邹碧华精神也不例外,即从最初的接触、了解邹碧华精神;到按照邹碧华精神的内在要求行动;再到对邹碧华精神的深层次全方面把握;从而认同其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理念,愿意按照其指导行动,并产生归属感;直至将邹碧华精神自动转化成为个体行为,最终内化的过程。因此,在弘扬邹碧华精神的过程中,我们要顺应规律,抓住关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适时地采取合适的方式,逐步掀起学习邹碧华精神的热潮,从而有效杜绝弘扬精神阶段性,形式性,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二)善于引导,凝聚力量

    汲取先进模范的精神财富,关键在于引导。即通过学习、交流、研讨、座谈等多种方式,营造学习邹碧华精神的浓厚氛围,将邹碧华精神引入当前法院工作实践中去。让干警充分了解,由衷钦佩这位法院领导者、这位法官的工作能力、职业信仰、敬业精神及人格魅力。通过邹碧华同志生动感人、具有鲜明时代性、强大示范性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打动干警,从而形成激励、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前行的精神力量,最终凝结汇聚成为适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

    (三)注重弘扬邹碧华精神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

  弘扬邹碧华精神,首先要将其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弘扬邹碧华精神,要突出践行党的宗旨这一核心,着力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坚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

    弘扬和传承邹碧华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先进性要求与普遍性要求结合起来,将邹碧华精神实质渗透到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涉诉信访、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之中。以邹碧华为榜样和楷模,深入挖掘和敢于塑造法院内部自己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将高大上的模范转化成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使邹碧华精神具体化、形象化,真正让每个有理想的人“燃烧”起来,发出自己的光与热,最终使法院事业形成燎原之势。

    将弘扬邹碧华精神与深入研究邹碧华精神相结合。从不断完善邹碧华精神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探讨邹碧华精神的丰富内涵、时代特征、现实意义,不断促进法院全体干警对照邹碧华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意识,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弘扬邹碧华精神的有效途径和科学方法,才能在法治建设新时期,真正发挥邹碧华精神的推动力和感召力。

    四、弘扬邹碧华精神的途径

    (一)领导者勇于担当,带头表率

    弘扬邹碧华精神,领导者的率先示范是至关重要的。迎难而上的改革勇气、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是人们在邹碧华身上看到的可贵精神,也是对所有领导者的期许厚望。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大胆用人,敢办实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契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进行改革。领导者要勇作为,敢担当,做党的好干部。担当背后是品格,是境界,更是能力。只有加强学习修养,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才会有敢于担当的自觉,善于担当的本领。领导者要善于管理,主动积极学习相关知识;要了解院情民意,勤走访、细阅卷、肯座谈,不断提炼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求大家做到,自己以身作则,首先做到,努力使团队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把自身铸就成为干警“活着的理想”,成为邹碧华式领导。

    (二)铸就法官职业,促进司法权威提升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邹碧化现象提供了中国司法权威成长的一条新路径,即不以官阶和法律强制赋权,而以法官身体力行的典范行为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众认同度。由此可见,法官职业的铸就对于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性。而“法官当如邹碧华”,正是当前社会和法官群体对于弘扬邹碧华精神、铸就法官职业的迫切心声和殷切期盼。

    法官职业的铸就,需要法官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对党忠诚的品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官职业的铸就,需要法官始终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司法伦理。每位法官都应以邹碧华精神对照自己的职业生涯,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法官的良好形象。法官职业的铸就,需要法官坚守公平正义、专研敬业、提高审判能力。只要法官在每一起案件中,秉公办案,依法析理,尊重法律职业共同体,让每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逐步树立起司法权威和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最终引领公众规范遵守法律,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弘扬形式丰富多彩,扩大学习效果

    弘扬和学习邹碧华精神,要积极争取党委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关心支持,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徽信、徽博等新媒体,采用广大法院干警和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可以创作影视剧、报告文学等文艺作品,以丰满的人物形象、感人的故事情节、深刻和思想内涵,讴歌邹碧华同志的高尚情操。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挖掘和诠释邹碧华精神的思想内涵,增强学习宣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不断拓展学习宣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邹碧华同志作为全国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重大典型,向全社会展示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后也应以典型引领,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发现、培养、树立更多的好法官、好干部,进一步丰富先进典型的类型和层次,特别注意发现和推出,在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先进典型的集群效应,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深厚氛围。

    (四)传承邹碧华精神,适应新时期法院改革需要 

    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历史性决策中的重要组成内容,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宏观蓝图的实现效果。先进精神的推动力和感召力,在改革攻坚克难、负重前行时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当前要以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为动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引导全体法院干警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克服畏难情绪,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面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官员额制试点等改革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保证所有入额法官都是办案骨干,让司法从业者看得见光亮,对未来充分信心。与此同时,也要让每个人明确,自己就是改革的判断者,参与者、分享者,能在自己的领域和范围内有所作为,就是普通人对改革应有的担当。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当前要认真贯彻《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升法官专业水平,培养敬业、专业的好法官。坚持对法院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

    俗话说,继承是最好的纪念。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为了鼓舞、激励更多的人们延续他的精神,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奋勇前进。弘扬邹碧华精神,抓住邹碧华精神实质,采取适当的方法和途径,必将能汇聚积极奋进的正能量,推动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为实现“四个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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