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喻某、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张某、涂某、魏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先后在南昌县、鹰潭市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利用牌九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罗某在上述赌场负责放高利贷和验钱。
2018年11月左右,被告人喻某与张某等人在南昌县开设流动赌场,利用牌九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罗某在该赌场负责放高利贷和验钱。
2019年11月25日,被告人喻某被公安机关当面传唤归案;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某、罗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喻某、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