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被告人孙某利用虚假的李某户口信息,并用自己的照片,在海南省海口市骗领了李某居民身份证。随后,用李某身份证办理了港澳通行证。被告人孙某持上述通行证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10月9日,非法往来澳门41次。
2019年12月25日,被告人孙某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2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3月31日被刑事拘留,因发现怀孕于2017年4月21日被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刑罚未执行)。2019年2月决定对其执行刑罚后在逃,2019年12月25日被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共计41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孙某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刑罚,本罪系在前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的漏罪,依法应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