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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3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0-09-11 09:38:25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及两家“黑诊所”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作出终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首要分子谢建武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余12人被判处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起,谢建武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承包经营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的博爱门诊和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的仁爱门诊,招聘无医疗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医生、助理,并招聘了管理、财务人员,采用欺骗、威胁、要挟、胁迫的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形成了以谢建武为首要分子,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谢建武的组织、策划、指挥下,该犯罪集团利用医患信息不对称、医患关系不对等的状况,采取捏造、夸大病情欺骗前来就诊的被害人,甚至制造病症假象恐吓被害人有多种严重疾病,以不治疗会有生命危险等理由,迫使被害人接受更多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医生”还使用医疗器械等方法造成被害人身体疼痛难忍,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的状态和恐惧心理,胁迫被害人接受远高于合理价格的“无痛”微创手术,施行不必要的治疗。财务人员便趁机拿POS机到检查室、手术室向被害人收取费用,“医生”甚至还视被害人支付能力随意调高价格。该“黑诊所”共计敲诈勒索30次,勒索被害人钱财48万余元。

  法院认为,以谢建武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恶劣,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胁迫为主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谢建武是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组织成员应当按各自参与的犯罪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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