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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铁法院二十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6%以上

重调解、讲实效、零上访

  发布时间:2012-08-01 15:05:25


    截止目前,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实现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二十年零上访、零缠诉,所审理的一百余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结撤诉率达96%以上。

    自1992年以来,该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7件,其中103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仅有4起民事部分调解未果判决结案,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息诉服判率达98%以上。特别是近十年来,该院以调解优先为办案宗旨,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结撤诉率达到100%,所调解的案件原、被告双方被法官以人为本、入法入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所折服,均服判息诉,无发回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他们认识到单靠一种渠道和方式是很难调解成功的,经过不断的探索寻找出多机构、多主体、多手段并用的调解方法。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该院领导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院长崔林生亲自过问并参加庭审旁听,多次听取有关汇报,当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时主管院领导亲自参与调解。从而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当事人对法院越来越放心,对法官的信任程度逐步增强。

    二是坚持三个“耐心”原则,即: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耐心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寻找案件的薄弱点和突破口。近年来,他们还注重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要求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全力做好解释工作,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判决理由、法律适用及程序等进行释法、明理、解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的裁判,积极引导其服判息诉,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三是因案而异,寻找突破口。工作实践中,办案法官反复阅读卷宗,了解并努力还原事实真相,使双方当事人分别认识到自己在本起案件中所负的责任;认真疏理当事人提供的民事票据,使其去伪存真;法官要保持态度平和,调解切忌急于求成。要全方位、多渠道寻找调解结案的突破口。例如: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积怨很深,被告人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听任法院判决;原告人为诉讼请求得到保护,要求法院处被告人重刑。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上访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没有急于调解,而是耐心地和他们唠家常,从中了解更多卷宗没有显示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法官以调解理念为先导,就亲情讲法律,合情合理地就案说法,讲法析理,并努力做好庭前释法和庭后答疑工作,最终做通了被告人工作,使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自愿、依法、民主、创新、事了”为原则,做到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因案而异,灵活调解,加之庭后又向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工作,使近十年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李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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