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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抓青蛙 非法猎捕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20-10-14 09:02:57


    “我就是闲来无事在农田里抓几只青蛙吃,没想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胡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0年5月19日晚22时许,胡某某打算去抓些野生青蛙食用,便带上头灯和一个竹篓子来到农田里,共计抓捕16只野生蛙类。返回家中后,被公安执法人员抓获,胡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对查获的16只蛙类进行鉴定,其中2只为野生虎纹蛙,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4只为野生黑斑蛙,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后青蛙已全部放生。胡某某自愿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1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宇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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