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微信报码的方式,接受他人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将所收的码单转报至网站上,从中非法获利。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赌博罪案件,以被告人赖某东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1年3月4日,被告人赖某东因犯聚众斗殴罪被连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赖某东通过微信报码的方式,接受江某生(已判刑)“地下六合彩”赌博投注,并用注册的会员号将所收的码单转报至网站上。开奖后,若有中奖网站按照48倍支付奖金给赖某东同时返还投注金额的1.5%,赖某东则按47倍支付奖金给江某生并返还投注金额的1%。截止案发,赖某东共接收江某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地下六合彩”赌资累计人民币187397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0元。
2020年7月1日12时许,被告人赖某东公安民警抓获。2020年7月6日,被告人赖某东退出赃款人民币20000元,并扣押在公安机关。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东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接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到案后,被告人赖某东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具有退赃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赖某东具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