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一男子购买原材料后又非法加工制造枪支,使自己身陷囹圄。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曹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0年,曹某购买了一把装修做吊顶的射钉枪,之后通过淘宝购买射钉器配件五件套、铅珠等。按照商家配送的图纸,将射钉枪及配件组装成一把枪支。试射后,曹某将枪支存放在家中一楼橱子里,铅珠存放于自己开设的维修店一楼货架上。2020年5月20日,公安民警在曹某家中查获枪支一把,在曹某的维修店查获铅珠弹428粒。经鉴定,曹某制造的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曹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曹某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