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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金挪至赌桌 男子连环诈骗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21-05-25 16:25:49


  中国法院网讯(文招 谢灵)林某与在校学生吴某商量好合伙经营手机店,但因其网络赌博输了钱,遂以创业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8年,林某以进货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骗得准合伙人吴某56986元;同时,又以经营手机店需要资金为由,骗得前女友阳某91218.29元;后朱某经人介绍向林某支付3300元钱款用于购买手机,但林某一直未发货,并在微信中将对方拉黑。林某将上述诈骗来的151504.29元,均用于网络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锡龙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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