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酒后逞能无故打人,男子最终因冲动伏法。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周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某日晚,被告人周某酒后逞能,无故对被害人张某甲右大腿内侧踢一脚,用拳头对被害人张某乙头部左侧打了一拳。经江西省萍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甲和张某乙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