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高敏)利用微信群假借防汛救灾名义,骗取他人救灾捐款,8月6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利用“三远一网”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公开审理该起假借防汛救灾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徐某当庭获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7月23日晚,徐某(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人)在微信朋友圈里使用昵称 “玄某”扫码进入到陕西某地学校“新乡捐赠工作群”,自称其给受灾群众准备了衣物、自热火锅等物资,可以便宜购买到用于防洪救灾的雨靴、折叠床等,一起送至灾区,并用软件制作了其购买便宜救灾物资的虚假转账记录,骗取了被害人肖某、黄某等人信任,肖某分两次给“玄某”转账4650元,让其购买棉被,其同学汪某、黄某也相继向“玄某”转款,让其代购救灾物资。徐某收到9350元爱心款后,便隐身匿迹再也联系不上。经查,徐某将骗来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为满足个人私欲,在网络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产,已构成诈骗罪。尤其是徐某利用被害人对家乡受灾群众的爱心,假借代为购买防汛救灾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更为法律所不允许。鉴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如数赔偿被害人9350元,法庭经过依法审理,根据徐某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进行了定罪量刑。
7月17日至23日,新乡连续遭受特大暴雨袭击。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心系河南为灾区捐款捐物,帮受灾群众渡过难关。然而却有人从中诈骗救灾捐款,新乡县法院严厉打击危害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类犯罪行为,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接到该案件后,该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该案从快惩处,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妨害汛情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
宣判后,徐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