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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法庭:渔船上开庭

发布时间:2021-11-09 15:10:39


法庭干警赶赴现场。


庭审现场。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11月8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三仓人民法庭干警来到沿海港口的一艘渔船上,巡回审理一起渔民间的委托合同纠纷,并成功调结。

  今年6月,原告老李接受被告老陈的委托,帮老陈购买了一套价值3.56万元的船舶缆绳,老陈向老李支付了2万元,尚欠1.56万元。老李多次催要,老陈一直没有支付。无奈之下,老李将老陈起诉至法庭。

  鉴于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渔民,一直相处融洽,且正值捕鱼期,承办法官决定在双方回港补给燃料食物时,到渔船上现场处理矛盾纠纷。经过情理、事理、法理的教育引导,双方终于和解,老陈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陈宣言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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