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主动作为,摒弃机械执行、就案办案。近日,佳铁法院执行局延伸司法职能,提升服务意识,圆满化解一件历时多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某个体施工队挂靠煤炭销售公司后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建筑公司违约导致工程停工,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个体施工队以煤炭销售公司的名义起诉建筑公司,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开展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债务负担重、生产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风险,同时煤炭销售公司在本案中作为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存在问题,无权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驳回申请,并告知个体施工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该案至此办结。
案子虽然办结,但问题依然存在。个体施工队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个体施工队与煤炭销售公司之间必将有新的纠纷诉讼产生,为切实化解矛盾,解决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建筑公司当前困境,在事后回访时因势利导,从法理和情理上对个体施工队与建筑公司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后,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已实际开始履行,案件圆满解决。
善意执行“有温度”,为民执行“有厚度”,佳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守正创新、推陈出新,一步一个脚印,为法治建设作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