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别不当回事!
火车站购票大厅内,
脱掉上衣,抽出腰带,
抽打身着警服、正常执法的公安民警,
真的以为这仅仅是撒泼耍横?
案件经过:被告人刘某于2019年5月1日11时许来到佳木斯站售票室退票,售票员告知刘某其乘坐的该次列车已经开出,无法退票或改签,刘某随即对售票员进行辱骂。车站民警于某、王某听到吵骂声前来维持秩序,被告人刘某脱掉上衣,用自身的腰带抽打王某,还用拳头击打于某的左侧上身,造成王某的臀部及于某的左手软组织挫伤。后公安人员当场将被告人刘某抓获。
法院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作案使用的腰带一条,依法没收。
涉及罪名及法条: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案中,刘某使用暴力手段阻碍车站民警维持现场秩序的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犯罪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佳提示:国家机关作为公权力的代表,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妨害公务行为侵害公权力,也反噬己身!
公安民警依法出警处理警情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公务行为,人民群众应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应当克制情绪,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寻求自身权利救济。任何试图用过激、极端手段向司法机关施压企图挑战司法权威的做法,不但不能得偿所愿,反而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
正当执法权威不容侵犯,触犯法律红线必受惩罚!维护执法权威需要全社会共同理解支持。人人遵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让“守护之剑”无后顾之忧,我们的利益才会被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