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电话关机、人去楼空
玩起了“躲猫猫”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佳铁法院铁腕执行
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躲避执行的情况下,依法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案情简介
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邱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邱某一次性偿还欠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因邱某事后未履行调解协议,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佳铁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邱某展开财产调查,查明邱某只有一处按揭贷款的房产,执行人员随即查封房产,邱某迫于执行压力提出和解分期履行,承诺保证全部清偿完毕,请求暂缓执行。执行人员反复做双方工作,因申请执行人坚持拍卖,未能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见和解无效,便开始消极执行。执行人员发出的信息石沉大海,电话关机、人去楼空。
逃避不意味着可以中止执行,执行工作不仅要开展还要尽快开展。面对邱某的逃避执行行为,执行人员迅速依法拍卖邱某名下的房产,以拍卖所得价款清偿邱某房屋贷款及本案债务。
然而,拍卖并不顺利,因为被执行人的不配合,许多咨询者有顾虑不愿竞买,第一次拍卖流拍。第二次拍卖时,执行人员对来电咨询拍买人员耐心释法解答,打消了竞买人的顾虑。最终房产得以成功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为邱某提前偿还了银行贷款本息,为申请执行人陈某追回了部分案款。

“被执行人既不露面,也联系不上,这个案件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没想到法院能强制执行房产,虽然没有让我拿回全部欠款本息,但最大限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申请执行人陈某对执行人员公正执法、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与赞许。
铁腕执行显力度
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债权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或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任何逃避、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执行工作中,佳铁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用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供稿:综合审判庭 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