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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说法】劳动争议中“钱”的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2-07-21 08:43:49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奔向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纸契约

和谐的劳动关系

除了需要法律的强制规制

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诚实守信、坦诚相待、换位思考、合作共赢

无论是新步入社会的学子还是已经摸爬滚打多年的资深打工人,在面对用工单位时都不可避免的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我国《劳动法》以约束和规范用工者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价值取向,在法律上形成劳动基准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运用法律手段衡平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常见的就是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经济补偿金等几种类型。尽管有些劳动者会提出“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公开道歉”等各种诉求,但几乎每一起劳动纠纷中都绕不过“钱”。不论是赔偿金也好、补偿金也好,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都能汇总到给付义务上面。

本期小佳说法为大家归纳了劳动争议中“钱”的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倍工资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2.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加班费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2.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3.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注: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劳动者每月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未休年休假工资

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用人单位已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的情况下)。

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的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赔偿金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倍。

2.非法用工单位受伤人员的一次性赔偿金: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赔偿倍数(一级至十级伤残赔偿倍数依次为16倍、14倍、12倍、10倍、8倍、6倍、4倍、3倍、2倍、1倍)。

3.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的一次性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

竞业限制

1.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调整。

2.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月经济补偿标准×履行竞业限制的期限(月)竞业限制月经济补偿标准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小佳提示

为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者在求职时应擦亮双眼,可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信宝、天眼查等平台查询单位信息,了解其基本情况,也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涉诉判决,提前防范,做到心中有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工作岗位、试用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义务的条款,注意不要签空白合同,签字盖章后双方各留存一份。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注意收集和留存好证据材料,为维护权益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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