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通过部门协同,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哈尔滨某商贸公司追回了一百多万元的欠款,收到了当事人送来感谢信的表扬。

2018年6月,哈尔滨某商贸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了《粉煤灰买卖合同》。在合同签订后,该商贸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粉煤灰,在工程结束后,双方通过封账协议确定了价款。但中铁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随后商贸公司诉至佳铁法院,在民事审判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
在调解协议达成的半年后,中铁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该商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干警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看到标的额为100余万元,立刻着手与执行局干警研究对策。这起执行案件在执行程序启动之时就秉持着“诉事速办”的原则理念,尽量不耽误当事人的款项到位,尽量不受疫情因素的影响,尽量不给中小企业添麻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法官因为考虑到疫情因素的影响,尽量给当事人最大的方便,并及时催缴被执行人中铁某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并对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进行宽严相济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最终,中铁某公司自动履行了100余万元的欠款,该案件克服了疫情因素的影响,申请执行人在与立案、执行法官在未见面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的沟通,成功掌握案情,并执行完毕,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方面的短缺。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将始终保持着对当事人的热心与耐心,坚持“诉事速办”的司法服务理念,持续做好“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真真切切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