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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司法服务前移 行政争议化解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2-11-21 16:36:54


近日,同江市胡某打来电话,向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的办案法官表达感谢时称:“真没想到法院在我家门口就把案件办结了!”

原来,今年胡某手持多份生效裁判文书走进佳铁法院寻求帮助,聆听当事人诉求了解到,胡某此前从他人处全款购买了一处门市房,办理入户手续入住至今,却因出售人一房多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照,历经多次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收到法院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民事判决书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却以该房屋此前系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办理的产权登记,在没有法院文书撤销此前登记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转移登记为由,拒绝为胡某办理过户事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胡某现向法院起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撤销此前的登记行为。


立案后,由佳铁法院院长刘雨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此案可能会牵扯原告、现有不动产权属登记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其他法院等多方权益的情况下,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主审法官果断决定前往当地现场开展协调工作,通过采取实地走访、积极听取各方意见、耐心释法明理、讲清“事理”“法理”,最终疏通各方、实现双向奔赴,该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自受理行政案件以来,佳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念,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积极打造行政案件全程协调解纷工程,力争最大程度实现诉讼各方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截至目前,佳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经过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案件有36件,调撤率为30%,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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