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以民心为本、以民愿为先,不断创新司法惠民便民举措,细化诉讼服务便民措施,推出诉讼费主动退费机制,一招解决“退费难”“退费慢”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优化前,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立案时需预缴诉讼费,案件审结生效后,对于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在退费过程中,错综复杂的退费流程和格式申请一直困扰承办法官及诉讼当事人。

优化后,当事人只需要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事项确认书》,提交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并在确认书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后续退费过程中无需再到法院办理任何手续,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法院会主动将诉讼费退还当事人。
佳铁法院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探索诉讼费主动退费机制新模式,简化了审批流程,提升了司法效能,解决了诉讼费滞留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