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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之行动篇】巧用诉源治理中心 多方合力化解争议

发布时间:2023-08-07 14:21:35


2023年7月26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跨区划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自该中心成立后,佳铁法院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近日,佳铁法院刘静法官在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时,通过诉源治理中心联合多方力量,将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延伸,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强制拆除房屋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赢得了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案情简介:原告杨某于2016年在案外人苏某处购买了某单位的一处福利分房。2022年,某城管局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行为。原告对该城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过程:刘静法官与法官助理秦昌璟在办理该起案件时,在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取证、询问在场人员、了解当地情况后,考虑到该起案件的特殊性,秉持着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的办案理念,刘静法官决定启用案件审理阶段时“诉中化讼、诉后息讼”的全过程闭环诉源治理工作,使矛盾在诉讼过程中化解于无形,切实为人民群众带来诉源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后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诉源治理工作启动后,刘静法官第一时间利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与该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反复交换意见。同时,积极发挥诉源治理中心的前沿阵地作用,与当地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当地政府在了解到案情后,积极回应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主动来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商讨该案的矛盾化解工作,并表示会高度重视、大力配合。通过刘静法官与当地政府、城管局的持续磋商意见、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在诉源治理中心的见证下,双方就该起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握手言和,这起因强制拆除房屋引发的行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行政案件具有“民告官”的鲜明特征,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要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做文章,消除人民与行政机关的矛盾。人民法院应当在全面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运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协调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与被诉行政行为相关的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有效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关口化解,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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