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铁法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4:24:22
佳铁法院到佳木斯站开展法制宣传
群众领取法制宣传单
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
发放法制宣传单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佳铁法院党组成员、张淑君副院长带队,与刑事、民事、立案法官组成宣传组,到佳木斯站进行宪法宣传、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此次宣传活动,群众反映良好,纷纷认为法院宣传形式多样化、简明易懂,给他们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律课。
责任编辑:于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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