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
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3、有权收集和提供证据;
4、有权进行辩论;
5、有权请求调解;
6、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7、有权申请执行;
8、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材料;
9、双方当事人有权自行和解;
10、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义务
1、依法定条件行使诉讼权利和义务;
2、遵守诉讼秩序,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和义务;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义务。